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 明确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中国证券业协会移交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综合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