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考试内容形式,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2024年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命题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考试命题中心负责,考务组织由各高职院校负责。
1.测试科目。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每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测试时以上三科合卷,测试方式为笔试。
2.测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3.测试地点。各高职院校本部或设置考点的市州。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1.测试科目。测试科目由各高职院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制定,测试形式为实际操作或面试。
2.测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下午至18日。
3.测试地点。各高职院校本部或设置考点的市州。
二、细化考务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一)报名。参加了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文史、理工、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按照各高职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各校要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组织管理,每名考生选择1所院校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科目23元,按语文、数学、英语3科目收取,共计69元,由各高职院校代收后统一交省考试院。
(二)命题制卷。从2024年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试卷(含答题卡)由省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提供给各高职院校测试使用。
(三)考点考场。各校根据报名考生情况合理设置校内外考点及考场,考场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四)考试实施。各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考务工作要求执行,重点做好试卷保密、考风考纪、数据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专业特点参照执行,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五)试卷评阅。文化素质测试结束后,各校严格按照试卷领送工作要求,将答题卡回送至省考试院进行扫描,考场记录单及试卷一并回送。答题卡扫描结束后,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试卷评阅。
(六)成绩发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于3月25日前由青海省考试院发布,同时反馈各高职院校。
三、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确保招生安全有序
(一)一志愿录取。各高职院校依据报名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普通高考加分分值”,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和考生志愿进行一志愿录取。
(二)征集志愿录取。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各高职院校将未完成的计划汇总后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集中整理后向社会发布,未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可填报5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同时可选择填报院校调剂志愿。省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普通高考加分分值)进行投档。平行志愿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确定投档位次,投档后各高职院校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三)调剂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各高职院校仍未完成的计划,由省考试院从“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考生中,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普通高考加分分值”进行调剂投档,各高职院校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和各高职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严格考务管理。省内高职院校设置校外考点的或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进行跨省招生的省外高职院校在我省设置考点的,各校要加强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办的沟通联系,各地教育局、招生办要主动协调配合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点、选聘监考教师以及保密室试卷存放等方面提供相关保障。考试期间,各校主管部门及各地教育局、招生办要派专人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顺利完成考试工作。
(三)按时上报数据。各高职院校于2024年3月5日前将本校分类考试工作方案、报名数据库、考场编排库、试卷需求等报省招办。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计划缺额于4月1日前报省招办,并于4月20日前向省招办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招生要求的免试录取考生名单一并上报。各校要提高数据采集、统计、上报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规范,上报的数据信息务必严格审核把关,须经院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送。
(四)加强信息管理。各高职院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规定,要加强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考生信息和数据管理,保障涉考信息安全,要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要畅通咨询、举报渠道,及时回应考生诉求,确保网上舆情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