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望都县公安局基层实战力量,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警务辅助岗男性辅警40名;专职看护辅助岗10名(男性辅警5名、女性辅警5名),如专职看护辅助岗位未达到招聘人数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至警务辅助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依法实施。
二、条件方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辅警年龄18-28周岁(1996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4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之间出生),持有A1、A2、B1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之间出生);女性辅警年龄18-30周岁(1994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之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
4.具有望都县户籍或望都县生源地,或夫妻双方一方具有望都户籍;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视力在4.8以上;
6.形象良好,体型端正,男性辅警身高170cm以上,女性辅警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8.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1日17:00(含周六、日);
2.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7:00;
3.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3日17:00。
4.报名人员请将下述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到“bdwfhr@163.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
(1)下载附件报名表电子版;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第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6个月内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
(8)其它相关特长资质证书扫描件(荣誉证书等如有可提供)。
5.考生资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知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不予受理。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现有望都县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各项薪酬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共三项,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1)纵跳摸高(男性大于或等于265cm;女性大于或等于230cm)
(2)10米×4往返跑(用时:男性小于或等于13〃4;女性小于或等于14〃4)
(3)男性:俯卧撑(2分钟内不少于35次)
女性:仰卧起坐(2分钟内不少于30次)
2.注意事项: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体能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或测试中受伤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完成后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优先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检查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参照人民警察标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2.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补录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上。
(八)签订合同
被聘人员与望都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在招录过程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步骤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电话0312-79381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望都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www.wangdu.gov.cn/col/1618975508376/2024/07/03/1719996927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