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级造价师报名时间2024年考试时间
考试动态
2024-08-09 16:40:59
收藏

  根据《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津住建建市〔2021〕58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9月28日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0:00至8月20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住建建市〔2021〕58号)文件精神,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为本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增项)考试;

  2.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4.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24小时内最多只允许提交三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18日9:00至8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根据津发改价管〔2022〕309号文件精神,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专业科目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天津市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2/20181229_239041.html)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27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为天津市。

  (二)天津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制作合格证书。

更多推荐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