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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级银行从业人员《公司信贷》每日一练试题09月18日
考试问答
2024-09-18 1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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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债务人公益性质的职工住宅等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答 案:对

解 析:下列资产不得用于抵偿债务,但根据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除外:抵债资产本身发生的各种欠缴税费,接近、等于或超过该财产价值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资产已经先于银行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的;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资产;债务人公益性质的职工住宅等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其他无法变现或短期难以变现的资产

2、计算现金流量时,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应剔除已办理质押的活期存款。()  

答 案:对

解 析:计算现金流量时,已办理质押的活期存款不能用于还款,因此应该从现金中剔除。

3、在产品的衰退期,银行可以改进产品性能并努力实现产品多样化与系列化,通过包装组合以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  )  

答 案:错

解 析:银行在产品衰退期可以采取的措施有持续策略、转移策略、收缩策略、淘汰策略。题干中描述的是银行成熟期可以采取的措施。

4、同笔贷款可进行拆分分类。  

答 案:错

解 析:第九条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单选题

1、关于贷款质押风险防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为防范虚假质押风险,银行查证质押票证时,有密押的应通过联行核对
  • B:动产或权利凭证质押,银行要亲自与出质人一起到其托管部门办理登记,将出质人手中的全部有效凭证质押在银行保管
  • C:接受共有财产质押,必须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 D:为防范质物司法风险,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各类质物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可依法处置质物;对难以确认真实、合法、合规性的质物或权利凭证,可以质押

答 案:D

2、商业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可能会因为抵押手续不完善或抵押物不合格而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此类问题的是()。  

  • A:以未成年人财产抵押
  • B:抵押物出现经济性贬值
  • C:办理共有财产抵押手续时未取得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
  • D:以法律法规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

答 案:B

解 析:抵押手续不完善或抵押物不合格:如果办理共有财产抵押手续时未取得财产共有人书面同意,或以未成年人财产抵押、法律法规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等,很可能会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

3、C公司前期贷了一笔款项,由于其合理经营得当,想提前偿还贷款,应当与()协商。

  • A:中国人民银行
  • B:贷款人
  • C:工商部门
  • D:法律部门

答 案:B

解 析: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4、贷款总结评价的内容不包括()。

  • A:贷款基本评价
  • B: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 C:其他有益经验
  • D:贷款综合效益评价

答 案:D

多选题

1、签订贷款合同时,下列选项中,可能会损害贷款人权益的有()。  

  • A:贷款合同中约定罚息的计算基础是本金和利息之和
  • B:贷款合同明确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但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后没有办完抵押变更手续
  • C:贷款合同约定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及解除合同,并明确在何种情况下银行可行使上述权利
  • D:贷款合同明确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但未说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 E:贷款合同规定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可按一定标准收取罚息,但未明确计息方法

答 案:BDE

解 析:担保是保护银行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选择何种担保方式对银行利益的实现至关重要。在实践中,少数贷款合同对物的担保(抵押、质押)与人的担保(保证)约定较为模糊,在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情况下,到底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不明,给以后发生纠纷时实现担保权益带来不确定因素。 在实践中,由于贷款合同未明确约定罚息的计算方法并予以特别提示或说明,借贷双方经常会对罚息的计算方式产生分歧,借款人经常认为罚息的计算基础仅仅为本金,不包括利息,而银行计算罚息的基础为本金与利息之和。  

2、在不良贷款管理中,银行应当对抵债资产收取、保管和处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以下()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A:擅自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资产的
  • B:未经批准收取、处置抵债资产的
  • C:截留抵债资产经营处置收入的
  • D:擅自动用抵债资产的
  • E:玩忽职守,怠于行使职权造成抵债资产毁损、灭失的

答 案:ABCDE

解 析:在不良贷款管理中,银行应当对抵债资产收取、保管和处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擅自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资产的。(2)未经批准收取、处置抵债资产的。(3)截留抵债资产经营处置收入的。(4)擅自动用抵债资产的。(5)玩忽职守,怠于行使职权造成抵债资产毁损、灭失的。(6)恶意串通抵债人或中介机构,在收取抵债资产过程中故意高估抵债资产价格,或在处理抵债资产过程中故意低估价格,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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