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0名辅警
现将相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信息
(一)勤务辅警2人,男性,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巡逻防范、派出所勤务、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证书,持有准驾车型E(即摩托车驾驶证)及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录用,需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
(二)勤务辅警8人,男性,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巡逻防范、派出所勤务、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持有准驾车型E(即摩托车驾驶证)及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录用,需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
02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9月16日至2006年9月16日出生),退伍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9年9月16日至2006年9月16日出生),身高要求170cm或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较好的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表达流利,基本能听懂粤语,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和分辨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
招聘程序
招聘辅警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科目,内容主要为公安综合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100分,不在总成绩体现。体能测试未达标者不予录用。
04
体检、政审工作
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和统一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和放弃体检或政审的,不予录用,并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医院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05
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在“坦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确定拟聘人选。最后经分局党委审核,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06
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岗位统一由分局安排,试用期为二个月,薪酬由坦洲镇政府统一支付,年收入不少于8万元(含五险一金)。分局为辅警购买社保、医保,辅警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住房公积金。辅警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
07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坦洲公安分局指定邮箱(tzzg3018@sina.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并上传如下附件:
(1)清晰填写《坦洲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附相片),后上传PDF扫描件;
(▲报名登记表)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个人征信报告PDF扫描件;
(5)驾驶证等其他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1楼大堂(坦洲镇坦神北路113号)。
(3)报名者填写《坦洲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自行打印(附相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坦洲公安分局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4日,分局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参加笔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如报考人员有特殊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病史等),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对本人健康状况及其他状况进行隐瞒、造假,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内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参加招聘考试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笔试、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
联系人:卢警官、刘小姐,联系电话:0760-86213018。
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分局
2024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3uL9dI-vAsGuHiW8Ke9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