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名,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人数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10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按照劳动合同聘用和管理)。
(二)岗位职责
协助人民警察从事和开展社会治安防控、执法执勤、技术支持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02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
(二)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五)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等社会面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中一种):
现场报名: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145号(越秀分局机动大队大堂)
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至招聘工作邮箱:yxfjgkzp@126.com(请将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发送,并以本人名字为文件名)
(三)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携带:《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签名栏需手写及粘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记录等相关证书一并携带(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复印件各1份,报名材料复印件请自备)。选择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所需材料整理后扫描成PDF文件发至招聘工作邮箱。
04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含)以上。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4x10往返跑(男子组≤15秒、女子组≤16秒为合格);2、纵跳摸高(男≥260厘米、女≥225厘米为合格),项目1、2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均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核,开考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含)以上,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05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测、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环节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06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由越秀区分局统一调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07福利
(一)工资福利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每人8.7万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等)。
(二)其他福利
1.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2.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3.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08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最新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考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7aXqx5h6L9bFqsrb_oK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