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
报名
04月01日~04月18日
准考证
06月11日~06月14日
考试
06月15日~06月16日
成绩查询
08月01日~08月10日
证书领取
预估11月份
领取时间

领取时间:预计11月开始

申领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

领取流程

1.电子证书领取:合格考生可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后选择“证书下载”进行电子证书的领取。电子证书一般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领取过程相对简便快捷。

2.纸质证书领取:考生可以根据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的通知,选择合适的领取方式,一般包括现场领取或邮寄申领两种方式。

现场领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邮寄申领:考生可以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或相关部门提供的平台,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后申请邮寄证书服务。邮寄费用一般到付,且邮寄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3.证书登记:领取证书后,考生需要在一年之内到民政部门进行首次登记,之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考生需要持续关注相关通知,确保不错过证书领取和登记的时间。错过纸质证书申请时间的考生可能需要跟随下届考生一起领取。

继续教育

社会工作者考试通过后,进行继续教育是维持职业资格和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环节。以下是进行继续教育的一般流程和要求:

  1. 继续教育的目的:旨在使社会工作者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更新和补充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 继续教育的组织:民政部负责全国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3.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相关理论知识等。

  4. 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5. 继续教育的形式:社会工作者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民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等。

  6. 学时证明:参加培训后,由举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的,以学历(学位)证书或单科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面授课时表作为证明。

  7. 继续教育机构的条件:包括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场所和设施等。

  8. 继续教育的实施:民政部培训中心推出了“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项目”,学员可以按需参训,通过网络研修,随报随学的方式进行。

  9. 继续教育的记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机构应保存培训记录至少3年,包括被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试或者考核成绩等材料。

  10. 继续教育的监督: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对继续教育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和相关通知,社会工作者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以确保其专业水平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具体操作时,社会工作者应关注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培训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培训课程、时间、地点、费用等信息,并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