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三)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150分钟

已答人数:453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成考(专升本)考试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已经整理好,需要备考的朋友们赶紧来刷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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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兄弟姐妹是()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

  • 2.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消灭是始于()

    A提起宣告死亡之诉之日

    B离开住所或发生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之日

    C法院宣告死亡之日

    D被宣告死亡人实际死亡之日

  • 3. 依据现行的《民法典》,以下关于送养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孤儿的监护人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B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可以决定送养

    C社会福利机构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 4. 贾某出生在甲市,户籍在乙市,常年生活在丙市,下列哪一选项视为贾某的住所()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都可视为贾某的住所

  • 5. 不属于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的是()

    A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B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C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D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6. 某甲临终订立自书遗嘱,内容是:将其遗产100万元中的50万元给其配偶,25万元给其儿子,25万元给其保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遗嘱()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

  • 7. 某市要建地铁,甲判断地铁肯定从A地经过,遂在该地买房一套,觉得以后出门交通方便。但后来地铁却是从B地经过,甲的购房行为()

    A属重大误解,可撤销

    B属显示公平,可撤销

    C虽有误解但不重大,有效

    D属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律行为,有效

  • 8. 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格权范畴的是()

    A名誉权

    B生命权

    C配偶权

    D肖像权

  • 9. 下列关于债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债权是请求权

    B债权是对人权

    C债权是支配权

    D债权规范的是财产流转关系

  • 10. 下列属于自然血亲关系的是()

    A养父与养子的关系

    B养母与养女的关系

    C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D生父母与非婚生子的关系

  • 11. 国家赔偿中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标准执行。

    A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B国家本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C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

    D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 12.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

    A撤销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B法院将违约金数额降低到与损失相当的数额

    C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D法院依诚信原则予以维持或者变更

  • 13. 在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动产质权的标的物的要件的是()

    A非为禁止流通物

    B特定的动产

    C出质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

    D出质人对标的物不具有处分权

  • 14. 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可分为()

    A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自物权与他物权

  • 15. 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C债务人清偿对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 16. 一般侵权适用()

    A过错推定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 17. 甲借款给乙,丙为乙向甲提供抵押,甲享有债权和抵押权,现甲将债权转让给了丁。该抵押权()

    A归于消灭

    B由甲享有

    C由丁享有

    D由甲与丁共同享有

  • 18.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是()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 19. 下列方式中属于私力救济方式的是()

    A正当防卫

    B报复

    C提起诉讼

    D申请仲裁

  • 20. 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人,应为()

    A婚姻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

    C婚姻任何一方当事人

    D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 21. 甲、乙均未年满14周岁。一次,甲和乙互换价值大约1000元的玩具,甲的父母表示同意。乙的妈妈因在外地工作,乙的爸爸表示同意。乙的妈妈知道后反对。甲和乙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 22. 下列表述中,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A实事求是原则

    B等价交换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正原则

  • 23. 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典》规定,该公司的住所是()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 24. 三环商场对其出售的商品实行“三包”,某顾客购得一台冰箱不合质量要求,在此情况下,商场与顾客之间发生()

    A连带之债

    B种类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 25. 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 ,但佯装不知,将房屋售给乙。半年后,南边高楼捷内,乙房屋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

    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

    B平等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诚信原则

  • 26.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

    A仅可以在该交付期限的第二天交付

    B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C只能在该交付期限的当天交付

    D仅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到期后的一周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27.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第三人

    B当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

    C第三人与当事人一方共同

    D当事人一方

  • 28. 下列选项中,存在不当得利的是()

    A甲的侄女给甲100元生活费

    B乙主动代丙向甲清偿欠款100元

    C售货员因疏忽少收甲100元购物款

    D乙欠甲100元,但已过了诉讼时效,乙不知已过时效而向甲清偿

  • 29.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 30.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的生活费问题的解决办法是()

    A应当给付生活费

    B可以给付部分生活费

    C不应当给付生活费

    D成年养子女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和给予多少

  • 31. 下列不是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要件的是()

    A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依法成立

    D进行注册登记

  • 32. 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届满

  • 33. 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返还的利益为()

    A原物

    B原物及原物所生孳息

    C债权人所受全部损失

    D不当得利人所得全部利益

  • 34. 在以下担保方式中,债权人依法可以直接适用而不必与债务人达成协议的是()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保证

  • 35. 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自行承担

    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 简述债的保全制度。
  • 2. 简述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 3.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 1.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的区别。
  • 1. 甲(男)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隨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问:(1)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2)丙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 2. 2009年5月,某县电力公司经批准架设的高压电线路,与某甲的私有平房屋之间垂直距离大于4米。2011年4月,某甲未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将平房加盖为三层半楼房,东边三楼阳台与高压电线之间最近的距离只有40厘米,当地电力部门对某甲的翻建行为未加阻止。2011年7月,某乙到某甲家中度暑假,于晚上在阳台乘凉时,被高压电路所吸而触电受伤。经过某县人民法院法医鉴定,其伤情属于重伤范围。同年9月某乙向某县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责任。问:(1)电力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其归责原则是什么?
    (2)某甲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其归责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