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6月28日

考试总分:15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60分钟

已答人数:1318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6月28日专为备考2022年广播电视业务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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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览

  • 1. 下列关于电视画面组接有误的一项是()

    A如果画面主体在近处、亮处或是运动的、快速的,镜头长度比远处、暗处或静止的、慢速的要长

    B剪接点的选择正确与否关系到电视片的动作连续、形象逼真、镜头转换流畅,从而电视片形成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

    C拍摄“圆桌会议”一类的场面,在主镜头交代过全景之后,观众已经对画面的方向性有了了解,一般可以不考虑轴线问题

    D轴线规律与越轴问题,是在同一场景的两个以上的画面连续组接在一起后才可能存在的

  • 2. 下列不属于电视声音构成要素的是()

    A语言

    B对白

    C音乐

    D音响

  • 3. 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比较分析来论证论点,这种论述方法是()。

    A算账说理

    B据事说理

    C对比说理

    D论辩说理

  • 4. 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的起点是()。

    A新闻编辑

    B新闻写作

    C新闻采访

    D新闻评论

  • 1. 下列有关新闻采访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A是新闻报道的起点

    B新闻工作的 基础活动

    C是为获得社会实证材料

    D一种新闻体裁

    E一种调查研究活动

  • 2. 与其它新闻专题相比,研究性专题的采写过程中,记者尤其要()。

    A注重强调事件的情节点

    B恰当地寓事于理

    C透过现象看本质

    D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

    E掌握分析综合的科学方法

  • 3. 电视新闻中常见的画面编辑点有()

    A对比编辑点

    B心理活动编辑点

    C声音编辑点

    D画面编辑点

    E动作编辑点

  • 4. 影像的基本特征包括()

    A再现性

    B时空一体的运动存在方式

    C感性的符号形式

    D声像一体的信息形式

    E非限定性显示空间

  • 1. 简述广播电视采访中现场观察的主要内容。
  • 2. 下面是两则新闻导语,请说明分别是哪种导语类型,各有什么特点及优势。(15分)导语1:长江三峡三期枢纽工程最后一次验收——正常蓄水175米水位验收29日在此间获得通过,标志着三峡枢纽工程建设任务已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全部完成,三峡工程可以全面发挥其巨大的综合效益。导语2:安先生用餐结账时发现,消费明细单上冒出了6元餐位费,询问得知费用为4套消毒餐具费,安先生认为此举侵害了自己的知情权,将餐馆诉至法院。近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由消毒餐具引起的案件进行一审判决,要求餐馆退还6元消毒餐具费。
  • 3. 简述电视新闻中画面、声音与文字的关系。
  • 4. 列举材料中所反映出的媒体报道中的问题,并总结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2011年12月底,某媒体以《北大校长肯定中国教育批美国教育“一塌糊涂”》为题,报道了北大校长周其凤在长沙一中的演讲活动。报道中称:对于很多人否定中国教育的态度,周其凤持不同观点。报道使用直接引语说明周其凤对美国教育的评价:“我认为美国的教育一塌糊涂。他们的每一任总统都不懂得尊重人,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文章刊发后,其他媒体纷纷以“北大校长批美国教育一塌糊涂”为题转载。一时间,北大校长的不当言论引发公众热议。但实际上,周其凤这段话的原意是:在整体肯定美国教育的基础上,提出其存在的一些问题。
  • 1. 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或电视)新闻导语。北京市卫生局将严厉打击餐饮行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召开会议对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且计划了今年的卫生法制监督工作。针对现在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北京市卫生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和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成立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三阶段采取八项措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对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要求有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机构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并在店堂内醒目公示,增加食品添加剂抽样检测力度,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上限实施处罚等。饮食服务单位也相应做出了倡议与承诺,在会议上,华天饮食集团副总经理高文慧向全市餐饮企业发出了倡议,眉山东坡酒楼等九家餐饮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食品添加剂方面严格律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2. 根据所给材料写作。要求:(1)根据所给的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不少于300字。(15分)(2)根据所给的材料撰写一篇评论,不少于400字。(20分)中新网8月9日电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组织全国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85万户家庭。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含竣工453.5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8%、118.04%(竣工为110.12%)、106.96%。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953.74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万人。2012年,全国共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61.65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当年支出3543.75亿元。2012年全国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渠道筹集资金4667.67亿元。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成效审计结果表明,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政策要求,把住房保障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一)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至2012年底,全国所有市县均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72.97%的市县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60.06%的市县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3.75%的市县建立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80.47%的市县实施了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二)困难群众居住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75元,比2010年增长13.63%;全国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2.28亿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后人均居住面积比改造前增长30%;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06.34万人。2008年至2012年,享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困难人数累计已达7084.16万人,占城镇总人口数的9.95%,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也为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提供了支撑。(三)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面积达3.01亿平方米,占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30.28%,比2010年增长11.26个百分点,增加了城镇中小户型房源的有效供应,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为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了有效支持。(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投入达4128.74亿元,比2010年增长7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10万亿元,占全国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19.56%,较2010年增长8.03个百分点,带动了建材、装饰装溃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此次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一是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二是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三是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四是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截至2013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已补办19个项目1235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规范529个。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公布整改结果。此外,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 3. 给材料写作。(1)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300字左右。新华网8月13日电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指出,近年来,文艺晚会不断创新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各地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节庆观,带头把制止豪华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铺张浪费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通知强调,要营造节俭办晚会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勤俭节约的精神,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鼓励演出节目出新出彩,鼓励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电视文艺晚会播出和宣传的管理,对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电视文艺晚会实行总量调控,避免晚会播出扎堆。通知要求,加强对文艺晚会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好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立项关、内容关、监管关,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2)为所给的材料配发一篇评论。中盒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本台消息:今天,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指出,近年来,文艺晚会不断创新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通知要求,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新闻联播》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