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8月1日

考试总分:15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60分钟

已答人数:1180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8月1日专为备考2022年广播电视业务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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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览

  • 1. 除了调查者和传播者之外,人事现场报道的广播电视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还包括()

    A现场参与者

    B现场解说者

    C现场引导者

    D现场目击者

  • 2. 下列关于电视声音的功能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客观音乐是声来自画面之外,主要作用在于表达画面内容的情绪,渲染特定的环境气氛,刻画人物内心世界等

    B声音是画面组接多样化的因素

    C声音是使画面立体化的因素

    D声音比画面更为重要,会使观众听见后有身临其境之感,因此好的声音不需要配画面

  • 3. 在广播电视新闻写作中,“用事实说话”的手法不包括()。

    A选取典型事实

    B情景再现

    C运用背景材料

    D借用同期声

  • 4. 下列不属于合理越轴的方法是()

    A插入中性方向镜头

    B插入技巧性特技

    C插入运动与运动主体有关的事物体局部镜头

    D插入运动中人物的主观镜头

  • 1. 现场直播的主要特点包括()。

    A重要性

    B即时性

    C直接性

    D灵活性

    E参与性

  • 2. 广播消息的非“倒金字塔”结构,又可细分为()

    A引导结构

    B时序结构

    C逻辑结构

    D耗散结构

    E双线结构

  • 3. 广播电视消息常用结构包括()。

    A逻辑关系结构

    B倒金字塔式结构

    C时间顺序结构

    D金字塔式结构

    E螺旋式结构

  • 4. 一般来说,新闻评论的论证方法,即论点与论据的结合方法主要包括:()

    A据事说理

    B对比说理

    C论辩说理

    D算账说理

    E形象说理

  • 1. 前不久,上海世博会推出了“西藏活动周”,并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假如你是一名记者前往釆访并作系列报道,请就此写出一份采访提纲。
  • 2. 针对下面济南广播电视台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新闻作品《公安微博危机公关十小时》(2011年8月18日《交通雷达网》播出),试分析这则广播录音报道的特色。公安微博危机公关十小时昨天下午,山大南路上,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引发千人围堵的群体事件。济南公安微博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将这场风波顺利平息。请听济南台记者采制的录音报道:公安微博危机公关十小时。昨天17点,在山大南路,一名女警察与一对修车的老人突发争执,市民李先生:【录音】“她嫌人家老头老太太修得慢了,就跟人家争吵起来,然后就开口骂人。”争吵中,女警察叫来一名男子,将两位老人打倒,并迫使老太太跪在地上。周围群众看不下去了,纷纷要求他们给老人道歉。17点17分,历城巡警闻讯赶到现场,刘警官:【录音】“经过了解,是一起治安糾纷。由于现场人太多,我们准备把双方带到就近的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然而不明就里的群众误以为警车是想掩护女警察逃走,于是将警车也团团围住:【录音,现场】“出来!出来!出来!”18点32分,网上出现了“刘三好学生”的一条微博:“山大南门东边,据说发生警察殴打老太太致老太太下跪的事!”这条微博被迅速转发。更多的市民赶往现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聚集了一千多人:【录音】“后来人越聚越多,大家很气愤嘛,就把这个车拥到路中间,这个山大南路就不能走了。”19点31分,济南市公安局微博警察孙海东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即通过“济南公安”官方微博介入:“历城分局,怎么回事?”19点45分,孙海东随市公安局领导一同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录音】“现场很多人举着手机,不断地拍照,发微博。但大部分群众都没有看到第一现场。如果以讹传讹,事情会越闹越大。所以我们必须和时间赛跑,在微博上将真相尽快发布出去。”【键盘声,压混】20点15分,“经调查,一名省司法厅女狱警在修车过程中与群众发生冲突。”20点20分,“经核实,省女子监狱民警林某着警服修电瓶车时发生纠纷,叫其丈夫将受害人打伤。”20点26分,“现场的警车是历城巡警的出警车,是为了先期处置。”20点36分,“目前打人者已被扭送山大路派出所。现正在接受处理。”这些微博被转发了7163次。网上的声浪渐渐平息,现场的群众也因为了解了真相而陆续散去。今天凌晨4点07分,“济南公安”微博再发最新进展:“打人者林某和朱某被处以十五天行政拘留。两人已被连夜拘留众多网友对“济南公安”微博的做法表示了赞许,网友“多多”:“‘济南公安’微博辟谣真快,真给力。”网友“大晴天”:“从处理结果来看,政府没有偏袒。赞一个。”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春华:【录音】“微博传播谣言非常快,传递真相、消除谣言同样快。在突发事件中,一定要及时地将信息公开。你不说,别人就会乱说。相反,信息越公开,民众的情绪就会越稳定。”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录音】“在这个事件中,林某的特权意识和对争执对象人格的不尊重,触及了警民非正常互动的底线,这样就引发了旁观者对自身权利和安全感的一种焦虑和不安。济南公安以微博应对微博,效率、公正性可圈可点。这应该是政务微博发展的一个方向。”
  • 3. 现场报道对记者的要求是什么?
  • 4. 根据如下背景材料,以《中国胶片时代画上句号》为主题策划一个系列报道,其中包括至少五个独立报道(分别列出标题,简要说明拟报道的主要内容即可)。并以此为例说明什么是系列报道,系列报道的基本特点有哪些。乐凯痛别彩色胶卷胶片三巨头只剩富士这标志着中国的胶片时代正式画上句号在数码大潮的冲击下,曾经的“中国胶卷之王”乐凯终于痛下决心放弃胶卷业务。昨日,乐凯发布公告称将停止生产彩色胶卷,这也标志着中国的胶片时代正式画上句号。数码时代,胶片如同古董,曾经的胶片巨头们也命运不一:柯达申请破产保护,乐凯转型光学薄膜。曾经的三大胶片巨头中,只剩富士还在继续生产胶卷。乐凯转攻光学薄膜制造尽管上市公司仍叫乐凯胶片,但不久之后乐凯胶片就只是记忆了。乐凯昨日发布公告称,由于数码影像对银盐影像产品的替代作用,导致近几年彩色胶卷的市场需求量急剧下降,该产品已无法实现经济批量生产。经乐凯董事会研究决定,停止彩色胶卷的生产,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清理与彩色胶卷相关的专用资产的工作。同时努力做好库存彩色胶卷的销售工作。事实上,胶卷早已不再是乐凯的主营业务。早在2005年,乐凯就开始转型光学薄膜制造,而且被业界奉为传统胶片巨头成功转型的代表。2010年,彩色胶卷只占到乐凯集团销售收入的约1%。虽然乐凯2012年中报显示,彩色相纸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以上,但主要从事彩色胶卷制造的乐凯全资子公司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连年亏损,终于导致乐凯痛下决心与彩色胶卷业务说再见。而这也标志着中国的“胶片时代”正式宣告结束。富士孤独坚守胶卷业务乐凯曾是“中国胶卷之王”,在胶卷、相纸等领域堪与柯达、富士等相抗衡。2003年,其凭借与柯达联盟,两者的市场份额合计超过国内胶卷份额的70%以上。但2007年,乐凯“断臂”柯达,加速转型光学薄膜制造。此后,乐凯与彩色胶片的分手其实只是时间问题。不独乐凯,曾经的胶片巨头们仍在继续从事胶卷业务的已所剩无几。今年1月,柯达申请破产保护,宣告了全球胶片时代的结束。上月下旬,柯达又意向出售摄影胶卷和相纸业务,以期尽快完成重组。目前,柯达、富士、乐凯三大胶片巨头中,唯一还对胶卷业务恋恋不舍的只剩富士一家。此前,富士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曾坚定地表示:“即使其他公司都放弃胶片,富士也仍然会坚持做。”
  • 1. 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300字左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利用教辅材料非法牟利中新网8月10日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禁止出现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现象。通知强调,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出版、重印、再版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发行单位发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指出,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严禁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各相关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定价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老师、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伙同学校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受任何费用;严禁销售内容质量、编校质量或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对销售的不合格中小学教辅材料要全部召回销毁;严禁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以高定价低折扣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通知强调,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涉案金额较大、问题严重、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该吊销的吊销,该取缔的取缔,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 根据所给材料写作。要求:(1)根据所给的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不少于300字。(15分)(2)根据所给的材料撰写一篇评论,不少于400字。(20分)中新网8月9日电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组织全国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85万户家庭。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含竣工453.5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8%、118.04%(竣工为110.12%)、106.96%。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953.74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万人。2012年,全国共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61.65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当年支出3543.75亿元。2012年全国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渠道筹集资金4667.67亿元。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成效审计结果表明,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政策要求,把住房保障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一)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至2012年底,全国所有市县均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72.97%的市县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60.06%的市县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3.75%的市县建立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80.47%的市县实施了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二)困难群众居住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75元,比2010年增长13.63%;全国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2.28亿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后人均居住面积比改造前增长30%;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06.34万人。2008年至2012年,享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困难人数累计已达7084.16万人,占城镇总人口数的9.95%,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也为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提供了支撑。(三)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面积达3.01亿平方米,占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30.28%,比2010年增长11.26个百分点,增加了城镇中小户型房源的有效供应,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为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了有效支持。(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投入达4128.74亿元,比2010年增长7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10万亿元,占全国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19.56%,较2010年增长8.03个百分点,带动了建材、装饰装溃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此次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一是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二是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三是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四是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截至2013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已补办19个项目1235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规范529个。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公布整改结果。此外,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 3. 给材料写作。(1)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300字左右。新华网8月13日电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指出,近年来,文艺晚会不断创新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各地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节庆观,带头把制止豪华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铺张浪费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通知强调,要营造节俭办晚会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勤俭节约的精神,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鼓励演出节目出新出彩,鼓励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电视文艺晚会播出和宣传的管理,对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电视文艺晚会实行总量调控,避免晚会播出扎堆。通知要求,加强对文艺晚会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好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立项关、内容关、监管关,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2)为所给的材料配发一篇评论。中盒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本台消息:今天,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指出,近年来,文艺晚会不断创新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要看到,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舞美、大制作,奢华浪费、竞相攀比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通知要求,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新闻联播》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