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是善意的且付出合理的价格,依法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同时,受让的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交易构成善意取得的是:
A.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乙转手将自行车卖给了丙,丙事前不知道乙无处置权,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了交易 B.甲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出卖给乙,并签订了协议,但后因纠纷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乙要求甲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 C.甲使用的轿车的行驶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乙,甲未提供有权处分手续,以合理的价格与丙交易了这辆汽车 D.甲进城务工托付乙经营自己的土地,乙私下将土地转让给了丙,丙承诺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且准备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