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评定主体确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A.因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2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3次及以上全面停工整改,或罚款,或降低甚至吊销相关资质,或暂扣甚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B.企业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在工地现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80%的 C.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出的局部(暂时)停工或全面停工整改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落实整改的 D.企业负责人未对所承建项目实行带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