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 B. 具有与分包工程内容与范围相适应的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 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执业资格。 D. 具有(自有或者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E. 拟任项目负责人 F. 符合信用管理规定,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