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br/>在案件核准过程中,如出现下
A.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对甲死刑判决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B.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对甲的死刑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正确,认为对乙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对乙改判 C.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对乙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认为对甲的死刑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正确,对甲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甲乙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