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借用A某的信用卡,却用专用复制设备将其信用卡信息资料读出,并写入到空白的磁条介质中去,造出另一张信用卡,则甲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B.导游乙,利用接待台湾游客期间,将收集来的20多位旅客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偷偷用于申报可透支的信用卡,申报30余张,自己持有以备以后之用,则乙的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C.银行工作人员丙,将自己经手办理的信用卡500余张的持卡人姓名、卡号、签字样式等信息资料以每人1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泄露这些信息,足以使他人冒用信用卡进行交易,则丙的行为构成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D.丁为了帮助D某申请到M银行发行的可大额透支的信用卡,伪造了D某工作的Z公司(私营公司)的印章,加盖在其收入、职务证明材料上,则丁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