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查试题
>
建筑工程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2008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厂发生火灾,死亡37人,受伤19人,过火面积398. 8m2,直接财产损失30. 1万元。救援人员发现现场人员逃生方式不合理,调查时发现该场所没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配备不足。飞达鞋面加工厂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黄淑滨(女)。该加工厂一至五层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第六层东半部为混凝土框架结构、西半都为钢结构违章搭建。飞达鞋面加工场一层从北向南依次为:北店面材料仓库、中间店面材料仓库兼出入口、南店面员工宿舍,面积为146. 4m2,东侧东半部搭设一阁楼作为办公室;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为黄淑滨的家人宿舍,五层为员工宿舍,各层面积均为177. 6m2;六层为员工宿舍及食堂。建筑高度19m,一层至二层有两部楼梯,二层至六层有一部敞开式楼梯。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1.根据这次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判定该次事故的等级?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哪几个等级?2.该鞋面加工厂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缺失,那么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该怎么设置?3.该鞋面加工厂的楼梯设置存在的问题?4.在这次火灾事故中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缺乏哪些消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