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营业网点接到客户反映、投诉或维护设备时发现吞没凭证应及时取回,并对客户的吞没凭证情况及时处理与回复。 B.取出吞没凭证后应及时清点,确认没有遗漏,并登记《吞没凭证登记簿》,妥善保管。 C.对从智慧柜员机取回的吞没凭证,要及时向客户返还。 D.客户可在吞没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从吞凭证次日算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吞没凭证持有者的材料到设备所属营业网点办理领回手续;委托他人代领时,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E.经办人员在核对相关资料无误,经系统查询相关凭证信息与客户提供资料信息一致,由领回人签名登记后领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