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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高考真题)A公司(以下称甲方)与B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了5年期C原料购销合同,原材料价格采用固定不变的价格,合同总价款300万元。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的C原材料200千克,如果减少供应或者停止供应原材料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做好准备。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每月结清材料款,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10万元。 合同签订一年后,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C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一些厂商向乙方许诺高价购买其生产的材料。乙方为追求高利润,要求减少对甲方的原材料供应,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单方面停止向甲方供货,致使甲方生产无法进行,造成损失40万元。甲方派人同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原材料供应,并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乙方不同意。甲方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 请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为什么? (2)甲方要求乙方继续供货并双倍返还定金有无法律依据?请说明理由。 (3)法院对本案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