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新举措。其内容是:(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这五条举措称之为( )
A.“五个绝对禁止” B.《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十二项措施》 C.《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D.“五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