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各承销机构应于每期储蓄国债发行首日至发行期结束或代销额度售罄,在所有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张贴储蓄国债销售公示。 B.公示应包括发行品种发行期限营业时间销售渠道承销机构国债业务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如储蓄国债相关制度规定或发行文件明确需设置单笔购买金额上限的,也应公示有关情况。 C.公示纸张一律使用 D.4纸,横向排版。公示落款应包括所在营业网点名称和公示日期等要素。 E.、各承销机构应在营业网点单独设立公示牌或展板,专门用于张贴储蓄国债销售公示、储蓄国债销售结束公示及其他国债销售宣传资料,摆放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