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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支付一批采购的农副产品货款,向李某开出一张金额为4万元的转账支票。李某为偿还欠款。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张某获得该支票后,将支票金额改为14万元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王某。 王某取得该支票后,到为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乙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乙银行在对该支票审查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未要求王某提供其他任何证明资料,为王某办理了了委托收款手续。 甲公司开户的丙银行作为委托付款人,也按照乙银行的审查方式审查该支票后,将票面标明的14万元从甲公司账户转入王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甲公司在与丙银行对账的过程中,发现前述支票转出的金额与所应当支付的金额不符,即提出异议。丙银行在核对的过程中,发现支票票面金额被变造的事实。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受损失可否向丙银行追索?并说明理由。 (2)本题所述的支票在变造后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除未发现支票变造的事实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其他过失?并说明理由。 (4)如果丙银行在向王某付款前发现该支票被变造的事实而拒绝付款,王某可以向哪些人进行追索?被追索对象应承担票据责任的金额分别是多少?并分别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