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电,为进一步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其在“双创”活动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人社部印发( ),对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作出部署。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需经事业单位批准,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
A.《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B.《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公职人员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C.《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D.《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高素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