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宋某被授予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约定一年后可以行权,施权价1元/股,股票3万股。2015年3月份行权,股票当日收盘价7元/股。2015年11月,分配当年的红利,每股0.02元。2015年12月,宋某将行权后的股票出售。针对上述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接受该股票期权时,宋某无需缴纳个税 B.2015年3月份,行权时,宋某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2015年11月,取得分配的红利可以免税 D.2015年11月,取得分配的红利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2015年12月,转让股票可以免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