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商贸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省纳税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20年第四季度零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313 100元;将一批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某经营困难企业,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 010元。已知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计算十佳商贸公司第四季度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13 100+1 010÷(1+1%)]×1%=3 141(元) B.(313 100+1 010)×1%=3 141.1(元) C.(313 100+1 010)÷(1+3%)×1%=3 049.61(元) D.(313 100+1 010)÷(1+1%)×1%=3 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