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A.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B.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C.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D.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E.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F.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