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西虢公司与千阳公司签订合同,允许千阳公司经营西虢公司教育培训品牌,双方协议约定,西虢公司每年收取品牌使用费80万元,按季收取。合同签订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千阳公司当日起取得西虢品牌运营权。2018年千阳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每季度向西虢公司提交经营报告和支付品牌使用费。但自2019年,由于培训市场竞争加剧,千阳公司财务状况下滑,当年只支付了第一季度的品牌使用费,后三个季度均只支付
A.2018年需要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B.2019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应确认收入 C.2020年确认收入的同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 D.2020年对已有的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继续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