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于第十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明确了()。
A.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个人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可以出租和买卖 B.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C.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可以出租和买卖 D.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