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规定的有()
A.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个人以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应分别按每个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各自的所得税税额 C.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D.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收以后,在原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E.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