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职业资格
>
房地产估价师
>
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通过( )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单选题
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通过( )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A. 由有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者投票选择
B. 公证处随机摇号
C. 信誉好的企业中指定
D. 招投标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00****12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942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00****12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9427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应通过( )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A.由有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者投票选择 B.公证处随机摇号 C.信誉好的企业中指定 D.招投标
答案
判断题
限价商品住房通过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A.正确 B.错误
答案
判断题
限价商品住房通过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答案
判断题
限价商品住房通过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答案
判断题
(2017真题) 限价商品住房通过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
答案
判断题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
答案
单选题
按照规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应是()。
A.挂牌出让 B.招标出让 C.划拨出让 D.拍卖出让
答案
单选题
按照规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应是()。
A.划拨 B.招标出让 C.协议出让 D.拍卖出让
答案
单选题
按照规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应是( )。
A.划拨 B.招标出让 C.协议出让 D.拍卖出让
答案
主观题
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区即指开发建设单位的生产占地。()
答案
热门试题
W公司通过()方式获得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开发用地。
通过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主要面向有本地户籍的中等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销售的住房,属于()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享受()等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但可以根据项目进度,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而且开发建设期限不得超过()年。
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配套建设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严禁以贷款形式发放()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的期限根据项目开发的建设周期和借款人的还款来源合理确定,一般为年()
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开发建设的贷款()
( )面向有本地户籍中低收入家庭销售。通过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临时用电接电前缴纳正式用电首期服务费()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的,建设单位应进行的工作是( )。
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应实行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应实行封闭管理()
前期管理的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方式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属于()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以( )方式供应。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