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及子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具体资料如下:子公司乙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房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子公司丙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剩余15年期限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子公司丁对经营出租的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房屋仍可使用年限10年计提折旧;子公司戊对在建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甲公司自身对作为投资性房地
A.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统一为成本模式,同时统一有关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 B.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C.区分在用投资性房地产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在用投资性房地产统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在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D.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均应按甲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即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并考虑折旧或摊销,折旧或摊销年限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