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若设计单位累计两次被记为“不合格设计单位”,或同一个合同两次考核“不合格”时,研发中心将其列入黑名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设计单位出库手续 B.如设计单位出现重大违约,作为合同甲方的有关部门或辖下地产公司应正式发联系函给研发中心暂停该设计单位在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待违约事项解决后,再发联系函告知研发中心处理结果 C.近三年内无履约考核的正库单位,其投标资格暂被锁定。研发中心将组织对该单位的考察或访谈,并根据考察或访谈结果确定该单位是否保留在正库内 D.被列入黑名单的设计单位自出库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重新入库或参与任何项目的设计工作。24个月期满后拟重新入库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