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木材厂从乙建材公司购入门窗一批,赊欠货款50000元,后乙建材公司从甲木材厂购入价值30000元的木料,没有付款。甲木材厂将和乙建材公司之间的交易文件交由丙保管,后丙的住处发生大火,合同等文件都被烧毁。乙建材公司以甲木材厂拖欠借款不还为由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
A. 若甲对乙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反诉,又向丙提出追究保管责任之诉,法院可以依职权合并审理
B. 若甲起诉丙,丙提出要求偿还保管费用的反诉,法院可以依职权将丙的反诉和乙诉甲之诉合并处理
C. 若甲对乙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反诉,又向丙提出追究保管责任之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合并审理
D. 若甲起诉丙,丙提出反诉,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将丙的反诉和乙诉甲之诉合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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