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隆达进出口公司2003年11月12日向黄埔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日本产CD机,CIF价格为25 000美元,由“中外运”的“顺畅”号轮船1.月运进,海关在申报后第三天到集装箱堆场开箱查验,隆达进出口公司的代表积极配合查验,该批货物于2003年11月18号纳税放行.一年后,有人举报隆达进出口公司该批货物申报价格不实,存在欺瞒行为,海关对其展开稽查,经过调查发现:隆达进出口公司和日本出口商有协议,双方向对方出口货物均折价逃税.海关对隆达进出口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理.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海关稽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罚款 B.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被稽查人,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C.没有按要求设置账簿、单证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罚款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没有按要求设置账簿、单证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者取消报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