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2010年6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以下选项属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是()
A.A公司收到B公司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汇入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的10万元人民币货款 B.A公司收到B公司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汇入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的10万元港币货款 C.A公司收到B公司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汇入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的50万元人民币货款 D.A公司收到B公司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汇入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的10万美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