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由所属技术领域的人员能够识别出的明显错误,即语法错误,文本错误和打印错误。对这些错误的修改必须是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从说明书的整体以及上下文看出的惟一的正确答案 B.说明书方面,修改不适当的发明名称和/或发明所述的技术领域,改正错别字,错误的符合,标记等,修改明显不规范的用语,增补说明书个部分所遗漏的标题。删除附图中不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C.权利要求书方面:改正错别字,错误的标点符号,错误的附图标记,附图标记增加括号。但是凡是可能引起保护范围变化的修改,则不属于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D.摘要方面:修改摘要中不适当的内容及明显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