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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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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长城公司 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 2014年 3月 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 800万元(含相关税费 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 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 2014年 12月 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1000万元。( 3) 2015年 1月 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 20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 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4) 2015年 1月 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 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 600万元,账面价值为 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 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 5) 2015年 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 100万元,长城公司 5月份收到股利。( 6) 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 200万元。( 7) 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 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 200万元。( 8) 2016年 12月 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2015 年 1月 1日,长城公司持有黄河公司 3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