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以下各项中,属于侵占罪的一项是( )。
A.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 000元取走 B.丙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键盘上胡乱敲击时,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见此情景,丙连续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然后迅速离去 C.乙到一家餐馆吃饭离开时忘记将钱包带走,包里有现金5万元,但餐馆的服务员拒绝将钱包还给乙 D.张某知道刘某的小孩被他人绑架,刘某可能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刘某身后。某日,见刘某将一塑料袋埋在桥洞下,在刘某离开后,张某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