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规定, 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若想申请二级资质,必须满足( )的评审各件。
A.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 B.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 C.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 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 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D.企业可以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