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内审人员于2019年底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复核时,发现2018年滥用会计政策,将对某关联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30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比规定比例多提28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达到315万元。2019年甲公司坏账准备余额应为36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A.冲减2019年管理费用279万元,减少坏账准备279万元 B.冲减坏账准备285万元并登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C.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213.75万元转入“利润分配” D.计提2019年坏账准备6万元 E.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的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