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 )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A.甲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B.乙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C.丙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3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D.丁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E.戊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