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为100000元、年利率为7%、期限为6个月、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原价为120000元,累计已计提的折旧为30000元,发生清理费用等1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000元,公允价值为90000元。深广公司未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损益分别为( )元。
A.12500,8000 B.8000,10000 C.9000,8000 D.1350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