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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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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 2020 年签订如下合同:(1)与 A 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妆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 150 万元,后因购买方资金困难减少采购数量,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为 140 万元。(2)与 B 公司签订了一份以物易物合同,合同约定,以价值 100 万元的化妆品换取 B 公司90 万元的原材料,B 公司补差价 10 万元。(3)与 C 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为其加工一批商品,合同约定原材料由受托方提供,金额 80 万元,另外收取加工费 30 万元。(4)与 D 公司(非金融企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 2 年,借款金额 100万元,年利率为 8%。 (5)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一年期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在一个年度内最高借款限额为 500 万元,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当年实际累计借款额为 600万元。(6)以一栋价值 400 万元的房产作抵押,取得银行抵押贷款 300 万元,并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年底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按合同约定将房产产权转移给银行抵偿所欠银行款项本息共计 324 万元,银行另支付给该企业 76 万元差价款,并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7)与 E 公司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合同注明转让金额共计 80 万元。(8)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咨询合同,咨询费为 10 万元。(9)新增实收资本 1000 万元、资本公积 500 万元。要求:请分别说明该企业签订的上述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若缴纳,说明计算缴纳印花税时的适用税目、计税金额及税率,并简述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