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餐饮建筑地上6层、地下3层,每层层高均为4m。建筑高度为24m,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一级,地下三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为12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4000m2。地下二、三层每层主要使用功能均为汽车库、设备用房和附属库房,每层的汽车库区域、设备用房区域和附属库房区域均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其每层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分别为2000m2、1000m2、1000m2;地下一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厨房、包房和2个建筑面积均为900m2的餐厅,划分为5个建筑面积均不超过1000m2的防火分区;首层至地上六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厨房、包房(包房均靠外墙布置,均有可开启外窗)和餐厅,每层均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该建筑在地下一层和地上三、六层各设1个厨房,均通过1个燃气管井供气,均使用天然气燃气炊具,均未设外窗。该建筑的包房均具有卡拉
A.O B.K功能。该建筑地下三层至地上六层每层均设置一部普通货梯,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每层均设置两部普通客梯(观光电梯),地下三层至首层每层均设置五部消防电梯。该建筑的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设有一个中庭,中庭底部投影建筑面积为200m2,除地下一层以外的其他各层的中庭周边均采取了防火分隔措施。该餐饮建筑的相关信息如图1-6-1所示。该建筑采用岩棉作为外墙外保温材料。该建筑按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