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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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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刘某从事食品经营。2017年2月,刘某以生意清淡经营亏损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所在地税务所责令其限期申报,但刘某逾期仍不申报。随后,税务所核定其应缴纳税款1000元,限其于15日内缴清税款。刘某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并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刘某申辩,直接扣押其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扣押后刘某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遂将服装以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用以抵缴税款。
(1)问题一:根据税法规定,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行为?
(2)问题二:分析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