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设计专利权属纠纷并经专利局决定中止的申请案,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产生法律效力之后,专利局应进行的行为是()
A.判断文件是否有效,即是否是正式文本(正本或副本),是否是否有管辖权的机关作出 B.判断文件是否已生效,即上诉期是否已满,当不能确定该文件是否产生法律效力时,应当给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查询是否上诉 C.如文件符合规定并且未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应当尽快结束中止,通知双方当事人,继续原程序 D.如文件符合规定但涉及权利人变动的,应当通知取得权利一方的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补办在中止程序中应办而未办的其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