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知识竞赛
>
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王女士女儿已满12个月,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判断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王女士女儿已满12个月,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352****55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658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352****55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658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判断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王女士女儿已满12个月,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对 B.错
答案
判断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王女士女儿已满12个月,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答案
判断题
王女士女儿已满2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
A.正确 B.错误
答案
判断题
王女士女儿已满3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
答案
多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A.提高职业技能 B.获得劳动报酬 C.休息和休假 D.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答案
多选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A.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B.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C.以提高企业利润为首要目的 D.保障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答案
多选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B.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C.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D.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答案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属于()
A.民法和商法范畴 B.社会法范畴 C.经济法范畴 D.行政法范畴
答案
主观题
国防法规制定的根本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于()
A.1994年7月5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5年7月5日 D.1994年1月1日
答案
热门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通过于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
具体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目前我国出台了哪些法律()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依据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依据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 )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起施行()
根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