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医卫类
>
医院三基考试
>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管理的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计( )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管理的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计( )
A. 37种
B. 33种
C. 34种
D. 35种
E. 36种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861****2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901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861****2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9012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传染病防治方针是( )
A.防治结合 B.预防为主 C.依靠科学 D.分类管理 E.控制为主
答案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管理的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计( )
A.37种 B.33种 C.34种 D.35种 E.36种
答案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 )
A.预防接种制度 B.全民预防措施 C.信息公布制度 D.菌种运输管理制度 E.鉴定制度
答案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传染病防治方针是( )
A.防治结合 B.预防为主 C.依靠科学 D.分类管理 E.控制为主
答案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管理的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计( )
A.37种 B.33种 C.34种 D.35种 E.36种
答案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分类管理的传染病共计
A.33种 B.34种 C.35种 D.36种 E.37种
答案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管理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管理原则是()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 C.分类管理 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E.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答案
单选题
[卫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 )
A.预防接种制度 B.全民预防措施 C.信息公布制度 D.菌种运输管理制度 E.鉴定制度
答案
主观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哪些乙类传染病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答案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传染病分为()
A.甲类,乙类 B.甲类,乙类,丙类 C.一类二类 D.一类二类三类
答案
热门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
1996年肺结核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类传染病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甲类传染病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几类?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几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方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哪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哪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丙类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入丙类传染病。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