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职业技能
>
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
邮件分拣员
>
交由航空、不派押的委办汽车或轮船邮路运递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应登注()。
单选题
交由航空、不派押的委办汽车或轮船邮路运递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应登注()。
A. 收发邮件路单
B.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发路单
C. 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D. 国内特快专递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52****70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3050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52****70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3050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交由航空、不派押的委办汽车或轮船邮路运递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应登注()。
A.收发邮件路单 B.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发路单 C.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D.国内特快专递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答案
判断题
交由航空、不派押的委办汽车或轮船邮路运递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应登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发路单。
答案
判断题
交由航空、不派押的委办汽车或轮船邮路运递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应登注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发路单。
A.对 B.错
答案
单选题
交由火车、自办汽车邮路、自押的委办汽车和市内转趟车运递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袋应登注()。
A.收发邮件路单 B.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发路单 C.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D.国内特快专递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答案
单选题
交由火车、自办汽车邮路、自押的委办汽车和市内转趟车运递的邮件袋(容器)应登注()。
A.收发邮件路单 B.国内特快专递邮件收发路单 C.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D.国内特快专递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答案
主观题
交由火车、自办汽车邮路、自押的委办汽车和市内转趟车运递的邮件袋(容器)应登注()路单。
答案
主观题
委办汽车邮路运邮组织是对委办汽车邮路上运送邮件、()所进行的组织工作。
答案
主观题
委办汽车邮路运邮组织是对委办汽车邮路上运送邮件、所进行的组织工作
答案
主观题
邮路按运邮工具划分为航空邮路、铁道邮路、汽车邮路、()和其他邮路。
答案
单选题
委办汽车邮路运邮组织是对邮路上运送邮件、报刊所进行的一切组织工作()
A.自办汽车 B.委办汽车 C.自办汽车和委办汽车 D.省内汽车
答案
热门试题
一级干线邮路可分为()邮路、汽车邮路和航空邮路。
邮路按()分为航空邮路、铁路邮路、汽车邮路、水路邮路、摩托车邮路以及其他邮路。
收发邮件路单按照邮件种类所使用的路单格式可分为()、国内特快专递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两种。
邮路按经营性质分为自办邮路 委办邮路
邮路按经营性质分为自办邮路和委办邮路。
邮路按经营性质分为自办邮路和委办邮路()
邮路按运输工具分为航空邮路 铁道邮路汽车邮路水路邮路摩托车邮路其他机动运输工具邮路及非机动运输工具邮路
国内包件包括包裹、直递包裹、特快专递包裹。
邮路是由自办或委办人员按固定班期._______________交换邮件.报刊的路线。
交换邮件邮路按经营性质分类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和委办邮路。
国内包裹业务包括:普通包裹、直递包裹和特快包裹业务。
国内包裹业务包括:普通包裹、直递包裹和特快包裹业务()
收寄后,国际、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均应封成专袋
运递时限是特快、信函、报纸两地之间从收寄到投递的全程时限。
如何缮制“收、发航空/汽车/轮船邮件路单”?
国内给据邮件包括挂号函件、保价信函、普通包裹、()、直递包裹、特快专递邮件。
邮路按带运邮件种类划分为快速邮路、普通邮路和()
邮路按照带运邮件种类划分为快速邮路、普通邮路和()。
一级干线邮路可分为火车邮路、汽车邮路和海运邮路。
一级干线邮路可分为火车邮路、汽车邮路和海运邮路。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