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 )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A.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l00元面额为l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B.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C.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人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D.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